为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,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》(学位〔2014〕3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,现就2015级全日制学术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(一)考核时间
本次考核应在2016—2017学年第2学期10—12周进行。具体时间由各学科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。
(二)考核内容
1、课程学习考核。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应修满本学科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学分。
2、科研能力考核。结合研究生课题进展情况,考查研究生是否按照开题报告的研究内容和进度开展科研工作。
(三)考核组织
1、此次中期考核由各学科点自行组织,各学科点负责人作为本学科点中期考核的组织者,成立评审小组,安排专家组成员、开题时间与地点,每个小组设组长和秘书各1名。
2、考核小组一般应由本学科3或5名(含导师)具有研究生指导经验的高级职称人员组成。
(四)考核程序
1、自我鉴定
研究生须对入学以来的政治思想、课程学习、科研能力等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鉴定。研究生应逐一进行PPT汇报与答辩。个人汇报时间硕士生为10分钟左右。
2、导师评价
导师就研究生的政治思想、课程学习、研究进展、开题报告、创新和独立科研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。
3、小组评定
(1)考核小组在逐个审阅材料,听取研究生汇报答辩和导师评价的基础上进行评定;
(2)考核小组2/3以上成员同意,方为合格;
(3)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,按研究生培养相关规定处理。
4、考核结束后,中期考核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学院保管
(五)考核材料
1、研究生应填写《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》中的“自我鉴定”和“课程学习”部分,导师填写“导师评定意见”部分,考核小组在“考核小组评定意见”部分填写是否合格。